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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

1. 換外幣必須知道的事


本銀行以 30.277 的新台幣賣出一美金
本銀行用 29.735 的新台幣和你買一美金
即期的匯率會比現金還要好 Ex:對於我來説,買入金額越高越好
每一個外幣都是 買進 < 賣出 這中間的差異就是銀行的利差 (換越多次,被賺的匯差和手續費)
出國刷信用卡,一定要刷當地貨幣,爲什麽?
舉例:在日本買東西
(1) 刷日幣:日本店家向中國信托請款的時候,VISA 國際發卡組織就會用他們的算好的匯率幫日本店家的十萬日圓換好成新臺幣的金額,跟中國信托請款(接近銀行的賣出匯率)。
(2) 刷台幣:透過 DCC 機制,包含匯差和手續費。

總結:匯率基本觀念
1. 現金的匯率會比即期匯率還差(所以會有價差 spread),因爲有保管和遺失等風險
2. 買入小於賣出,錢會越換越薄(匯差是兌換貨幣的固定成本)
3. 刷卡要刷當地貨幣

高利外幣定存要注意

(1) 利率
(2) 匯率
(3) 買賣價差率
價差 / 銀行賣出價 = 買賣價差率
即期匯率價差率 < 現金匯率價差率
美元 < 日圓 < 人民幣 < 韓元 < 印尼幣
台灣外幣定存的熱門外幣:美金 < 澳幣 < 人民幣 < 紐幣 < 南非幣
如果準備要外幣定存,要用 即期匯率價差率 - 定存利率 (看你存多久) = 預期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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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Q:軟體的 SSO(structure, sequence, organization)是否受著作權保護?

著作權法中的「思想與表達分立原則」:
思想(idea)是不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權保護的是思想的表達方式。
專利法保護的是思想(idea)。
如果某一個思想的表達方式很有限,則表達方式本身也不會被保護(被 merge 了)。

著作權法在不同的法域,有不同的規定。

著作權法對於軟體的保護

電腦軟體成爲著作權法的標的之後,在 1992-1994 年間有很多著作權的案子。
軟體要用專利保護,還是著作權保護,有過一段爭執。
程式碼被當成文字創作來保護。
如果把程式看成一個 funtional 的東西,就是受到專利保護,不受著作權保護(風險:審查期長)。

開源軟體

JAVA 本來也是開源軟體,但是 2009 年賣給 Oracle 之後變成利益導向,2010 年開始告 Google。
能夠上訴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案子非常少。
有位法官爲了判案,親自去學習寫代碼,用圖書館來比喻 JAVA 語言。

比喻:Oracle 認爲 Google 不可以抄襲 Java 的菜單(API),
例如可以把「糖醋排骨」寫成「酸酸甜甜帶骨頭的肉」。

法官的看法

1.2010 一審(著作權適合性的問題)

(1) 認爲思想不受保護,表達才受保護(加上思想表達合并、必要場景)
(2) 著作權法不保護短語(案例法上的累積)(但其實好的商業標語是用專利法保護)
(3) Google 表示要和 Java 語言相容(但其實 Google 做出了的 Android 不和其他 JAVA 程式相容)
(4) 法官承認 JAVA 的 SSO(比喻:上菜的順序)是有原創性的,但是 functional 的東西不受保護。
第一審 Google 大獲全勝

2.2014 CFC 聯邦上訴法院

(1) merge 判斷的時間點的問題:當初昇陽在寫 JAVA code 的時候,這種菜的名稱有很多種表示方法,最後他選擇了糖醋排骨(一審法官則是認爲 merge 是在 Google 在寫的時候沒有太多選擇了,所以 merge 了)。而且 CFC 認爲 merge 不是在討論適合性的時候要討論的。
(2) 很多短語合起來就變成一個有原創性的排序。
(3) 你要和我相容,爲什麽變成我不受保護,且相容性應該是在合理使用的時候討論,不是這時候討論。
結論:有侵權的可能(Google 上訴,最高法院沒有受理),就看 Google 能否主張合理使用抗辯。

3. 威廉法官認爲合理使用成立

(1) 使用的目的:商業、自己使用、轉化(例如博恩的詼諧轉化)

不是作爲商業用途是你家的事,你該付的授權費還是要付
善意 vs 惡意(Google 兩大弱點:有談過授權、apple 自己寫自己的語言)
Google 主張自己有轉化:電腦的環境轉換到智慧型手機,但是 CFC 認爲 code 的功能還是一樣

(2) 著作權作品的性質:程式具有 functional,受保護的程度比較低

著作權法就是要討論對於 code 的保護啊

(3) 相對整個有著作權作品相比所使用的內容和數量(質和量)

Google 主張只用了 3%,CFC 認爲這個量還是多了

(4) 這種使用對有著作權作品的潛在市場或價值所產生的影響(替代效果)

Google 認爲 JAVA 是用在電腦,不會影響到你的市場
JAVA 本來就有要進入手機市場,嘗試寫了 JAVA SE

4.2019 上訴到最高法院,因爲 covid-19,所以延遲辯論

看的重點:
(1) merge 的時機
(2) 分類法,SSO
(3) 事實問題還是法律問題
(4) 轉化的内涵是什麽

臉書 5 億用戶個資外流

Facebook 傳出有高達 5.33 億筆個資外流,台灣則約有 73 萬用戶受害。
臉書發言人僅簡短地說:「這是 2019 年外洩的舊資料。我們已於 2019 年 8 月修復漏洞」。
2019 年時傳出,臉書流出了大量用戶資料,主要是用戶 ID、電話與使用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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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math Palihapitiya 看空

Chamath Palihapitiya 說他在空臉書,Jim Cramer 說臉書、蘋果、谷歌便宜。
Google 這次淘汰第三方 Cookie 的事情其實稍早前就在講了,但正式發了個官方部落格後,還是把廣告商如 The Trade Desk, Magnite 等嚇癱。但在科技股大逃殺的這陣子行情,老實說也比較難看出到底有多少成份是受到消息刺激,畢竟科技幾乎都一起下去。
長遠來看 Google, Apple 這些隱私拳打下去,對廣告商都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FB 祖克伯這樣說要「讓蘋果痛苦」,雖然很多人把他當笑話看,但廣告上目前霸主終究是臉書。

史上第一條 Twitter 貼文售出,靠 NFT 賣到近 8 千萬元!還有哪些天價加密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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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和臉書為新聞付費槓上

澳洲和臉書為新聞付費槓上 為何全世界都在看?
法新社報導,澳洲政府之所以盯上 Google 和臉書,因為澳洲市場競爭監管單位發現,花在網路廣告的費用,每 100 美元有 53 美元被 Google 賺走,有 28 美元被臉書賺走,其餘由其他網路平台瓜分。因此為了讓競爭環境更公平,澳洲當局決定立法要求這些網路平台大咖付費使用新聞內容。

另一方面,臉書為表達抗議,斷然封殺澳洲平台的新聞內容,造成當地一些緊急應變單位無法透過臉書對大眾發布火災、洪災或其他災害警報。這也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應讓社群媒體能夠單方面移除形同重大基礎設施的危機應變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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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CES 大展於台灣時間 1 月 12 日開幕,由美國電信商 Verizon 擔綱首場官方演講。

【CES 2021】Verizon 大秀 5G 應用!結合 NFL、大都會博物館,連拍 MV 都能玩?

Verizon 合作夥伴

(1)Verizon 在 2020 年與史密森尼美國藝術博物館(Smithsonian American Art Museum)推動 5G 數位典藏,透過 3D 掃描方式,把阿波羅 11 號的艙內模組建立成 3D 模型,提供民眾欣賞。
(2)攜手美國國家美式足球聯盟(NFL):佈署 28 個體育館,透過 Verizon 5G SuperStadium App,觀眾能以 7 個不同視角在場內外欣賞超過 100 多場比賽
(3)Verizon 與無人機隊公司 skyward 合作,共同與物流公司 UPS 在美國佛羅里達州測試 5G 無人機送貨可能性。
(4)Black Pumas 是一支美國靈魂樂樂隊,2020 年獲得第 62 屆葛萊美獎最佳新人提名。去年 11 月,Verizon 與 Snap 嘗試用 5G 結合 MV,由 Verizon 旗下的動態捕捉技術工作室負責建造樂團 3D 模型,將 Black Pumas 的暢銷歌曲 colors 拍成 AR 版 MV。民眾需拿著 5G 手機至大都會博物館外,透過 Snapchat 鏡頭才能欣賞整首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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